1.负责本单位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2.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档案与保密、人财物管理、内部质量保证的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3.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5.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协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它教育活动。
6.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教职工文体社团(协会)工作。
7.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等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8.管理会员会籍档案;指导与加强各分工会建设, 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的作用;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9.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
10.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离退休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1.负责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与有关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等方面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
13.配合职能部门及时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必要的会议,阅读和传达文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14.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离退休教职工实际困难。
15.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16.负责看望慰问工作,负责去世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及遗属抚恤工作。
17.承担关工委秘书处工作,鼓励老同志为学校发展继续发挥余热。
18.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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