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暑期教师社会实践(企业锻炼)费用报销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7 14:16: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教学学院(部): 2011年暑期教师社会实践(企业锻炼)总结工作已完成,费用已集中审批,请参加社会实践(企业锻炼)的教师直接到计财处报销费用,教师企业锻炼费用超支及参加有关培训会议的单独审批。 人事处 2011年11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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