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08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基层单位的决定》的文件,授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等50个单位为“2008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基层单位”称号,我院经济贸易系名列其中。
2008年,经贸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让全体师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太阳底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全民健身运动。这些运动制度包括每天早操制度、大学生体操比赛制度、 “迎新杯”篮球联赛制等。
经贸系发展体育运动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培养群众性的体育组织,常设有男、女篮球队,男、女排球队,男、女健美操队和武术队等群众体育组织,学生随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组建专门运动队。系党总支高度重视群众体育组织的发展。在组织上,将各个运动队纳入团总支学生会的管理,并给予运动队负责人学生干部待遇;在业务上,给各个运动队配备了兼职教练,还聘请体育教师来当指导;在经费上,对各个运动队组织的体育竞赛给予支持。
经贸系阳光体育活动的一典型特点是,教师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在学生中起到了模范示范作用。如,每年的“迎新杯”篮球联赛中,经贸系都要组织教工队参加。榜样示范者也来自学生。我系每年评选经贸系“十佳文明学生”,其中之一就有“运动之星”。通过制度化的榜样宣传,引导更多学生参加到体育运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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