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综治委[2010]2号《黄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命名2009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的决定》获悉,我院被命名为黄冈市2009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
2009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不断强化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维护了学院安全稳定,保障了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营造了环境优、秩序好、人和谐的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圆满地完成了2009年度综治工作任务。特向全院师生员工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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