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单位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2.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档案与保密、人财物管理、内部质量保证的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3.负责宣传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经管理、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5.负责学校所属单位及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强化事前、事中审计监督。
7.负责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审计工作,考核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8.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财产、物资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9.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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