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单位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2.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档案与保密、人财物管理、内部质量保证的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3.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遏制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校园安全的不法行为,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
4.负责全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员工进行法治素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5.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治安管理法规,维护校园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校园平安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协调、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各项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综治整治。及时做好校园及周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7.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和管理工作。按照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检查、配置、更新和维护保养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灭火、防灾减灾和疏散演练。指导、检查、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规定和防火制度,及时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8.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制止各类车辆的违章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调解或处理校内交通事故和纠纷。
9.负责技防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管理、使用、维护好技防设施。
10.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1.负责落实门禁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校园秩序巡逻巡查,保障校园正常秩序。
12.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户籍管理。协助公安部门管理全校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为师生员工办理户籍事务提供相关服务。
13.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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