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学术报告厅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专门学习《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党委书记张新佳,副校长段院生、熊发涯、万俊华,工会主席郑柏松,副校长刘东山,党委委员胡燕,全校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维华主持。纪委办副主任罗红星主讲。
罗红星详细讲解了办法的总体结构、总则内容、责任追究的情形、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的程序和结果运用、附则6个方面内容,重点讲述了责任追究的5种情形,并通过黄冈市7个典型案例,解析了基层干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处理情况。
王维华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自己的责任,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锁定监督职责,增强监督自信。他强调,要防止简单地把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割裂开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统一起来,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小抓早,抓在平时;要落实问责追责制度,做到“零容忍”“零放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体干部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履职尽责,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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